4月28日下午,在南通市召开的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五一劳动奖命名大会上,如皋市检察院被光荣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
如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亚代表该院领奖(左三)
据了解,此次南通共有9家单位获省五一劳动奖状。
近年来,如皋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各项检察工作一直处在全省、全国先进行列,2010年、2014年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2011年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2018年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先后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江苏省公正司法示范点、江苏省文明单位等国家、省级荣誉1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