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皋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以涉嫌盗窃罪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张某某于2022年9月间,在如皋市**镇、**镇等地,乘隙实施盗窃作案4起,窃得电瓶车3辆、手机1部,价值人民币3976元,后销赃得款人民币1010元。
近日,如皋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以涉嫌盗窃罪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张某某于2022年9月间,在如皋市**镇、**镇等地,乘隙实施盗窃作案4起,窃得电瓶车3辆、手机1部,价值人民币3976元,后销赃得款人民币10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