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皋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某以涉嫌盗窃罪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陈某于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4日间,先后2次在如皋市**镇**小区**区、如皋市**镇**餐饮门口场地,采用拉车门方式实施盗窃,窃得人民币3450元。
近日,如皋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某以涉嫌盗窃罪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陈某于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4日间,先后2次在如皋市**镇**小区**区、如皋市**镇**餐饮门口场地,采用拉车门方式实施盗窃,窃得人民币3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