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到了,烟火气也逐渐多了。朋友相会、家人团圆,免不了喝点小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每一名司机都应该牢记,但总有少数人心存侥幸。下面,如皋检察就来盘点一下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花式”醉驾。
自投罗网型
2023年8月的一天,饮酒后的蔡某因家人户籍问题未能解决,驾车前往派出所。在接处警大厅,蔡某不顾民警的劝告,对民警进行辱骂。后接待民警发现其酒驾,将其查获。经鉴定,蔡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5.4毫克/100毫升。最终,蔡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拒不配合型
2023年7月的一天0时许,潘某饮酒后在驾车回家路上被执勤民警查获。潘某拒绝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和血样提取,在检查途中逃跑后被民警抓获。在医务人员的配合下,民警依法对潘某进行约束下的血液强制提取。经鉴定,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9.4毫克/100毫升。最终,潘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五千元。
胆大妄为型
2024年1月的一天21时许,如皋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一个男的在新334省道中间跳舞,十分危险”。很快,民警在新334省道将坐在汽车内的范某查获。
民警见范某满身酒气,无法清晰表达自己的意思,便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约束至醒酒。清醒后的范某称不知道前一天为何驾车,也不知道车辆行驶轨迹,只记得自己晚上在家饮酒,后面就完全断片了。民警在其车内发现一张B2类机动车驾驶证,但该证与正常驾驶证有明显差异。经讯问,范某交代自己没有汽车驾驶证,几年前因酒驾曾被外地公安机关处理过,后来自己在网上花费300元购买了B2类驾驶证。经鉴定,范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97.8毫克/100毫升。最终,范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混淆视听型
2023年9月的一天23时许,张某饮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在未达成处理协定后驾车逃离现场。民警接到报警后,根据事故现场调查情况在张某家中将其抓获。经鉴定,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00.1毫克/100毫升。到案后的张某谎称自己回家后二次饮酒,意图干扰公安机关侦查。当民警询问再次饮酒的理由时,张某称是因为事故后自己嘴角有血,喝酒是为了消毒。面对张某的狡辩,民警进行了补证,后查明其辩解难以成立。最终,张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逃避侦查型
2023年5月的一天晚上,刘某饮酒后驾驶汽车回家,在某路口等红绿灯时被他人追尾。事故发生后,刘某为逃避检查离开现场,同车人员联系王某前来为刘某顶包。
为了将戏做足,刘某与王某交换了着装,并陪同王某来到事故现场,后被民警识破。经鉴定,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3.2毫克/100毫升。最终,刘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七千元。
听信传言型
2023年10月的一天晚上,周某饮酒后驾车回家。在路上因酒精的作用,周某不慎追尾前车。事故发生后,被害人当场报警。害怕处罚的周某弃车逃跑,在逃跑过程中,周某想到网上曾有人说去医院挂水能够稀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周某已逃离现场,下落不明,后根据沿途监控发现周某在某医院。最终,民警将正在医院挂水的周某抓获。经鉴定,周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1.2毫克/100毫升。后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周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检察官普法
2023年12月28日,《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实施。《意见》按照“醉酒程度+情节”的模式确立了新的刑事立案标准,并对一些规定进行了修改,但醉驾的入罪标准没有发生变化,仍然是80毫克/100毫升血液。《意见》对无证驾驶、逃避检查等从重处罚情节进行了新的规定,同时还规定了十种一般不适用缓刑的情节。对于被不起诉的人员,还将要面临吊销驾照、行政拘留等处罚。
检察官提醒广大驾驶员:醉驾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在酒精的作用下,可能会酿下大错,严重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大家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驾驶理念,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真正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