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歌手终于要来开演唱会了,这是我的青春,必须支持!”小吴打算去看一场偶像的演唱会,门票刚刚开售却被抢购一空。无奈,小吴只好在网络上搜索转卖门票的消息,不料却被骗走千元。
2023年,各大明星举办的演唱会一场接一场,各大社交平台的宣传铺天盖地,小吴想要购买演唱会门票却“一票难求”。“因个人原因去不了演唱会,转让门票两张。”2023年5月4日,小吴在网络上浏览到刘某所发的一篇帖子。私聊后,小吴与刘某添加了微信,并签订了电子合同。合同约定:小吴为购买演唱会门票先付1000元定金,刘某将演唱会门票邮寄给小吴。
然而,在演唱会开场前几天,小吴仍然没有收到刘某寄来的门票,再与刘某微信联系时,发现自己已被拉黑。小吴这才意识到被骗了,想到刘某在与自己签订合同时留下了身份信息,便赶忙报警。
通过小吴提供的身份信息,公安机关于2023年7月9日将刘某抓获。面对讯问,到案后的刘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2023年4月,刘某在网络上浏览帖子时看到他人卖演唱会门票的信息,想到了“发财”的门路,于是决定虚构自己拥有演唱会门票的事实,骗取他人购买演唱会门票的定金。经查,2023年4月至2023年7月,刘某共通过上述手段诈骗19名被害人,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15620元。鉴于刘某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无前科劣迹且已退赃,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谁料,取保候审期间的刘某竟染上了网络赌博的习惯,没过几天就将身上的积蓄花光。刘某“重操旧业”,想着能“回本”后“还给”被害人。2023年7月至8月,刘某又在各大论坛上发布转卖演唱会门票的信息,骗取网友购买门票定金。一开始,刘某还能以演唱会门票不卖为由返还网友的定金,之后因网络赌博越输越多,钱便无法返还。经他人报警,刘某于2023年9月18日再次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期间,刘某共诈骗10人,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9416元。
如皋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刘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有社会危险性,于2023年10月27日依法对刘某决定批准逮捕。2024年1月18日,检察机关以刘某涉嫌诈骗罪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检察官提醒:演唱会门票请通过官方发售渠道购买,当下门票大多属于实名票,大家要谨慎甄别微博、抖音、微信群、QQ群等非官方渠道发布的所谓“内部发售”“含泪转让”“低价出售”等信息,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