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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质量排行榜也是一种“净水剂”
2018-03-12 10:31:00  来源:检察日报

  环保部日前正式印发实施《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这意味着水环境质量排行榜将在不久的将来跟公众见面。环保部将对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每年进行4次排名,即第一季度、上半年、1月至9月及全年,分别于4月、7月、10月及次年1月公布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较差的10个城市及水质改善、恶化程度相对较大的10个城市名单(6月19日新华网)。

  空气质量排行榜的发布机制已经日臻完善成熟,也对空气环境治理起到明显的督导、鞭策、激励作用,有了这些效果和经验做铺垫,即将出炉的水环境质量排行榜,让人充满期待。

  水环境质量排行榜意味着城市地表水质量信息的透明、治理工作信息的透明,意味着治理的压力和紧迫感。

  之前,环保部门也掌握各地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的相关信息,但信息量有限,并不全面,也缺乏准确性,且这种信息掌握往往属于内部掌握,环保部门没有与社会各界有效分享,水环境质量信息的价值没有充分释放出来。而建立水环境质量排行榜发布机制后,水环境质量信息由内部掌握变成了全民掌握或社会掌握,更加公开透明,信息的全面性、科学性、翔实性明显增强。排行榜既有横向比较,也有纵向比较,一年四次发布,就等于一年四次“季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而每一次发布,就等于对各地水环境质量情况以及治理情况的一次总结、一次通报、一次表扬、一次批评。排行榜势必会给各地政府尤其是排名靠后或下滑地方的政府带来压力,这种压力会在很大程度上转化成水环境治理的动力。同时,水环境质量排行榜也能让公众获得更多水环境质量信息,获得更多知情权,为监督水环境治理提供更多支撑。

  水环境质量排行榜也是一种“净水剂”,要想使“净水剂”更有效,环保部门应发布更完整的水环境质量排行榜单,并结合水环境质量排行榜建立约谈机制、整改机制、问责机制,将水环境质量排行榜与地方考核、官员的考核、任用挂钩。还可考虑与相关部门合作,将各地地下水、自来水等水质情况纳入水环境质量排行榜。这样,排行榜就更有分量,更有影响力,更符合社会关切。

  编辑:戴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