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的救助金!”“感谢!感谢!”“不知说什么好,总之感谢你们检察院!”在为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的这一天,似乎一切华丽的辞藻都不如几声简单的感谢更能表达出救助申请人内心的心情。4月26日上午9时,如皋市检察院对救助申请人姚某某、王某某、叶某某等4人集中统一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3.1万元。
救助申请人姚某某是现役军属,该院受理姚某某救助线索来源于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收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转交的姚某某救助申请后,检察官立即电话联系姚某某,了解其家庭情况,并赴姚某某所在村委会进行调查核实。姚某某的儿子是现役军人,平时鲜少能照顾到家庭;救助申请人丈夫于2019年因脑溢血去世,生前借给朋友的款项未能如期追回;姚某某需要照顾年事已高、且患病需常年服药的公婆,一人收入仅能勉强维系整个家庭,生活困窘。该院在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后,及时启动涉贫困当事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审查评估程序,并按流程将救助案件报批,在五一前夕将8000元救助金发放到了姚某某手中。
救助申请人王某某是一个鳏寡老人,唯一的儿子是该院办理的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的被害人。该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针对王某某孤苦无依,甚至没有钱安葬去世儿子的情况,主动启动救助程序。当检察官将9000元救助金交到王某某手上时,王某某的手激动得一直颤抖。
救助申请人叶某某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失去了配偶,也失去了生活的依靠,不幸的是肇事者又没有能力赔偿。该院获知该线索后,立即联系叶某某的儿子,向其核实了解家庭情况。叶某某的儿子李某某表示其虽已成年,但家有两个小孩要抚养,妻子为照顾孩子,无法上班,自己的小生意并不赚钱,生活捉襟见肘,希望能得到检察机关的帮助。该院对照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标准,依法启动救助程序。受母亲叶某某委托,李某某在领取到8000元救助金的那一刻长舒一口气,久违的笑容浮现在脸上。
2021年以来,如皋市检察院以“网格+检格”为抓手,积极参加“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把救助贫困群众工作贯穿于检察履职全过程,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救助8人,发放救助金共计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