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喜乐洋溢;自觉平安出行,万事皆能顺遂。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如皋检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切勿酒后驾驶机动车,自觉抵制各类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一
陈某与朋友吃饭饮酒后,让代驾将其送至小区路边,后让代驾离开,其在车内小憩。一小时后,陈某驾车驶入小区时,与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事故。经鉴定,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4.7mg/100ml。经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提示一
酒后挪车“要不得”
案例二
王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车辆,行至某路段发生单方事故。经鉴定,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3.3mg/100ml。王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七千元。
提示二
酒后无证驾车“要不得”
案例三
豆某某饮酒后驾车,行驶至某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豆某某让其妻子顶包,后被民警识破。经鉴定,豆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3.9mg/100ml。豆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七千元。
提示三
酒后驾车让人顶包“要不得”
案例四
李某某饮酒后驾车,沿某路段行驶时遇前方公安机关查处酒驾,为逃避检查向后倒车,碰撞隔离护栏,致护栏及其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李某某弃车逃跑,后被抓获。经鉴定,李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7.6mg/100ml。李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提示四
酒后驾车抗拒检查“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