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如皋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近日,如皋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如皋高质量建设长江以北最强县市贡献力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立足检察职能,提出五方面20项举措,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为如皋高质量建设长江以北最强县市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意见》要求:
一、深入践行检察新理念,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法治环境。
秉持平等保护理念
秉持审慎谦抑理念
秉持轻轻重重理念
秉持权益双向保护理念
二、审慎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努力落实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的目标。
依法惩治侵害涉民企利益犯罪
严格把握涉民企案件法律政策界限
严格审慎适用强制性措施
加强办案影响评估督促合规体系建立
优化涉民营企业人员刑事执行方式
三、扎实推进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形成监督与支持、维权与维稳、纠错与解纷并重的多元化保护格局。
探索涉民营企业破产案件监督
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做好涉民营企业公益诉讼诉前工作
依法合理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公益修复措施
四、突出加强法律监督,多方位、多举措、多渠道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
加强刑事侦查和审判监督
加强民事行政法律监督
建立健全涉民营企业信访快速处理机制
五、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机制,全面推行“预防为主、诉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模式。
广泛开展预防宣传
研判风险促进合规治理
专业化建设提升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