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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特辑 | 厉害了!这位美女检察官被评为“如皋市十佳青春榜样”~
2019-05-06 09:05:00  来源:如皋市人民检察院

  4月30日上午,在如皋市举办的“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主题活动上,如皋市检察院青年干警陈莹莹被授予“如皋市十佳青春榜样”称号。

  如皋市十佳青春榜样

  据了解,此次受表彰的青年均是近年来如皋市各条战线优秀青年的杰出代表,他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自强不息、执着追求的创业精神和立足本职、脚踏实地的敬业精神,体现了强烈的时代特征,是新时期如皋青年的优秀典型,是全市广大青年学习的楷模。

  青春榜样陈莹莹

  2009年参加检察工作,如皋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曾荣获如皋市“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南通市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南通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称号、南通市检察机关“公诉案件庭审考评一等奖”、南通市三八红旗手称号等荣誉。

  勇于挑战,致力于守护如皋绿水青山

  2017年6月,如皋市检察院以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为契机,开启了对生态环境检察集成化改革的探索。陈莹莹和部门干警一起研究、策划,推动了该院“食药环资”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诉合一”的案件集成化办理模式。

  2017年3月,她提前介入陶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提出从发黑生产工艺原料、流程等角度进行补充侦查,根据其侦查思路,通州区公安局相继将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12名嫌疑人抓获归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她对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同步审查,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根据生产数量、生态损害评估数额,明确各被告人所应承担的生态修复比例。法院审理后,除判决12名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以外,全部采纳公益诉讼起诉书的诉讼请求。

  慎思笃行,致力于打造高质量检察“产品”

  她改变传统坐堂办案、就案审案模式,坚持现场调查、核证补证,提前介入到“食药环”案件第一现场,介入到环境损害评估、修复方案制定等环节,列席行政执法机关案审会,增强办案的亲历性。

  在办理被告人王某等6人跨省非法倾倒混合垃圾一案中,她发现涉案混合垃圾9000余吨仍暂存堆放在海门市某垃圾消纳场,既影响刑事案件是否构罪的认定,又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她果断至案发现场、暂存垃圾堆放消纳场进行实地查看,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原则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厘清涉案六人分别造成的公私财产损失,为准确指控犯罪、确定各人的赔偿责任提供精准支持。同时,为彻底消除污染、完成生态修复,她督促海门市职能部门进行垃圾实质化处置工作,最终将9000余吨混合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置,真正做到消除污染、恢复生态。

  在办案的同时,她始终保持职业初心,廉洁司法,她的青春在守护一方碧水蓝天中吐露着“芬芳”。

  编辑:ntrgj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