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皋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夏某某以非法狩猎罪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夏某某于2020年1月至12月间,多次驾驶摩托车在海安市南城街道营溪村一组附近,使用氙气头灯照明、猎犬猎捕方式行猎,共捕获草兔33只、雉鸡(环颈雉)41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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