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皋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某某以交通肇事罪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吴某某于2019年10月2日18时许,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载物装载机,沿如皋市城南街道万寿南路由南向北行至丞相大道交叉路口,碰撞前方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内李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致被害人李某某(女,殁年49岁)受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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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起为他们“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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