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以案释法】酒后强迫他人带路遭拒后拳脚相加 如皋检察官提醒:莫因一时冲动追悔莫及
2020-03-10 17:10:00  来源:如皋市人民检察院

  深夜酒后问路并强迫路人带路,遭到拒绝后恼羞成怒,对路人拳脚相加。3月2日,由如皋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经法院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

  2019年11月11日晚上,刘某从外地来如皋与朋友聚餐,饮酒到第二天凌晨。在送完朋友准备去酒店休息时,刘某因对路不熟悉走错方向,行走到一小区车库前,向在车库整理废品的邱某甲问路。热心的邱某甲再三叮嘱刘某如何走,刘某以醉酒未听清为由,要求邱某甲给其带路。当时已经是凌晨,而且刘某是陌生人,所以邱某甲拒绝了刘某的要求。刘某心生不满,为发泄情绪,对邱某甲及前来拉架的邱某乙(系邱某甲女儿)拳打脚踢,致二人受伤。经鉴定,二人的损伤程度均已构成轻微伤。

  2020年1月10 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2月10日,如皋市检察院以刘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在审查起诉阶段,鉴于刘某认罪认罚,该院对其依法从宽处理,但考虑到刘某曾经因酒后殴打他人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过刑罚,因此该院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确定刑期的量刑建议。

  为确保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两不误,如皋市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对在押的被告人刘某进行在线指控。“我确实认识到自己错了,我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一定牢记此次教训,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刘某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说道。最终,法院采纳该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说法】

  亲朋好友小聚,不仅喝酒要有度,更要控制好自己酒后的言行,以免因一时冲动触犯刑法,不仅让别人受伤,也断送了自己的人身自由,得不偿失。

  编辑:ntrgj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