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以案释法】谁给了你屏蔽网络信息的权利?
2019-12-26 09:49:00  来源:如皋市人民检察院

  提 要

  本案系全国首例已判决的“有偿屏蔽信息”非法经营案、全国“网络水军”专题研讨会案例。该案的成功办理,为“有偿屏蔽信息”系非法经营行为这一司法认定意见的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

  案情故事

  2015年10月至2017年8月,陆某等三人通过加入多个网络公关QQ群,与需要删除网络信息的人(下家)及有能力删除网络信息的人(上家)联系,充当中介角色,和上家、下家分别谈妥价格,待上家将下家需要删除的信息删除、屏蔽后,赚取差价非法牟利。

  (图片来源于网络)

  如皋市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陆某等3人提起公诉,2019年5月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三名被告人一年到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缓刑,三被告均认罪服判。

  监督亮点

  1.解决了“有偿屏蔽信息服务”行为的定性难题。本案定性的核心问题是“屏蔽”能否被为非法经营罪行为要件中“删除信息服务”的语义涵摄。如皋市检察院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准确运用刑法解释方法,认为从屏蔽技术原理来看,“屏蔽”行为本质上也是一种“删除”行为,没有超出“删除”的文义射程;从法益侵害的角度来看,“有偿删帖”行为侵害了公民信息获取的自由权和公共信息的安全性、中立性及无偿性,这与“有偿信息屏蔽”行为的危害性具有一致性,这一行为入罪也符合犯罪构成的实质性判断。这一定罪处罚的意见,得到法院判决支持,该案的办理也为“有偿屏蔽信息”被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写入两高一部相关指导意见作出了重要检察贡献。

  2.围绕定性完整构建证据体系。在作出准确的定性判断后,如皋检察院围绕这一定性意见,在提前介入、审查起诉等阶段积极引导侦查取证,构建了完整证据证明体系。一是围绕行为人营利目的侦查取证,通过逐一交叉比对海量聊天记录、交易记录,证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营利目的,客观上存在营利行为。二是围绕“屏蔽行为”侦查取证,按照上下线谈价、删除、交易的流程,理清“屏蔽、删帖”交易的完整证据链,为案件成功办理打下坚实的证据基础。

  社会影响

  一是本案系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也系全国首例“有偿屏蔽信息”判决案件。随着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删除信息的手段不断更新,刑法及现有司法解释无法穷尽各种技术手段。该案的办理,为将“屏蔽”手段纳入“删除”行为提供了司法实践依据。

  二是回应广大网民对依法惩治信息网络犯罪的诉求,净化了网络环境,保障了广大网民依法行使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了信息网络服务市场管理秩序,实现了网络行为也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司法导向。

  三是本案系全国“网络水军”案件专题研讨会研讨案例,承办检察官在会上作了专题发言,检察机关专业办案、精准司法的职业担当得到较好展示,有力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编辑:ntrgj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