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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我院刘涛同志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对口支援工作先进个人”
2020-09-07 17:40: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9月4日,全省检察机关对口支援工作会议在江苏省检察官学院举行。会上,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建华宣读关于通报表扬全省检察机关对口支援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我院刘涛同志荣获先进个人称号,南通共2人获得先进个人表彰。

  

  刘涛同志在全省检察机关对口支援工作中

  被评为先进个人(左图右4为刘涛)

  刘涛如皋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

  座右铭: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2012年4月,刘涛同志主动申请,成为江苏省检察机关第二批援疆干部,到伊宁县检察院挂职检察长助理,开启了为期半年的检察援疆工作。

  做民族团结的捍卫者

  踏上伊宁的土地,刘涛就把“他乡”作“吾乡”,主动融入到当地群众生活中去,较快地适应了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当地少数民族的同志成了朋友。

  利用空闲时间,刘涛10余次深入到少数民族集中居住地,积极参加对“吉里巴甫”服饰(异国服饰)的大调研、大宣讲、大帮教活动,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同时主动要求参与安保维稳工作,因表现突出,被伊宁县检察院推荐为伊宁县“争先创优先进个人”。

  做社会维稳的贡献者

  在伊宁期间,刘涛充分发挥对民行检察熟稔的优势,着眼长远,用机制助力社会治理工作。

  他带领分管部门与当地司法局、残联等部门联合建立起《关于建立社会弱势群体民事支持起诉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及《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不仅填补了伊犁州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的空白,更为弱势群体保护建立了制度支持,有力促进了当地社会的稳定。

  做业务交流的促进者

  刘涛主动分享实践经验,把如何审查案件、如何撰写文书等“诀窍”告知伊宁检察的同行,与民行部门人员一起分析案情、论述结论、修改汉文文书,促进民行案件质量的提升。带领民行部门主动加压,要求州院交办的案件一个月内办结、自行受理的案件两个月内办结,倒逼民行检察规范化,期间带头办理申请监督案件7件,提请州院抗诉6件,均得到采纳。另一方面,积极促成两院结友。如皋市院与伊宁县院结为“友好检察院”,并签署友好协议,在多方面互通有无、加强合作。在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方面,伊宁县院借鉴如皋市院的做法,与伊宁县国土资源局会签了《关于共同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的若干意见》,当年,伊宁县检察院民行检察业绩实现了从条线中游到全州前列的跨越。

  编辑:ntrgj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