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对设区市院考核办法中业务评价内容分为9大类别,统一系统中能查询到的考核基层院数据的共59项,其中,达标值37项,竞争性指标22项。
现就考核指标内容将今年以来业务数据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案质效分析
我院37项达标值中,已达标的18项,未达标的有19项,达标率48.6%;22项竞争性指标,排名全市前3的共10项,排名中游的4项,排名下游的3项,全市无数据所以无排名的数据5项。
二、竞争性指标研判
我院排名全市前3的10项指标中,有7项排名第一,但是这7项数据均是与其他院并列第一,无明显优势。
(一)排名全市前三的主要指标情况(10项)
1.刑事检察
(1)监督立案10人,位列全市第3。
(2)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100%,并列全市第1。
(3)监督撤案20人,位列全市第3。
(4)侦查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100%,并列全市第1。
(5)纠正漏捕、漏诉27人,位列全市第2。
(6)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100%,并列全市第1。
(7)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意见采纳率100%,并列全市第1。
(8)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采纳数8件,并列全市第1。
2.公益诉讼检察
(1)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支持率100%,并列全市第1。
(2)诉前检察建议整改率100%,并列全市第1。
(二)排名全市中游的主要指标情况(4项)
1.刑事检察
(1)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数13件,位列全市第4。
2.刑事执行检察
(1)刑罚执行和强制措施监督核心办案数1件,并列全市第5。
3.公益诉讼检察
(1)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数增长率56.25%,位列全市第5。
4.控告申诉检察
(1)司法救助16件,位列全市第4。
(三)排名全市下游的主要指标情况(3项)
1.公益诉讼检察
(1)案件比1.06,位列全市第9。
2.控告申诉检察
(1)司法救助率3.41%,位列全市第7。
(2)案均救助金额0.38万元,位列全市第8。
(四)全市均无数据的指标(5项)
监督撤案公安机关复议复核率、纠正漏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数、刑事申诉率、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人数、对到期未整改的案件提起诉讼案件率。其中,纠正漏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数、对到期未整改的案件提起诉讼案件率两项指标为正项指标,业务部门如果能稍有数据就会居于全市领先位置。
三、达标值研判
(一)已达标的数值情况(18项)
刑事犯罪案件比均已达标,但职务犯罪“案件比”较全市平均值稍高,请业务部门予以注意。
认罪认罚案件无正当理由上诉率、诉前羁押率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
速裁、简易程序适用率低于同期全市平均水平,请业务部门予以注意。
未成年人检察中,附条件不起诉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但是低于同期全市平均水平,请业务部门予以注意。
民事裁判案件监督率远高于同期全市平均水平。
(二)未达标的数值情况(19项)
认罪认罚案件辩护人和值班律师参与率未达标,是因为我院办理的贺某某诈骗案,嫌疑人认罪认罚但并未签署具结书。
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社会治理及其他类别检察建议采纳率这三项指标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请业务部门予以关注。
四、诉讼监督贡献度
监督立案人数(10人)、监督撤案人数(20人)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位列全市第三,但是与全市第一崇川区院(20人、32人)还是有较大差距。
侦查活动监督件数、刑事案件提出抗诉数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请业务部门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