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稳步推进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上半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22人,同比上升11.1%;不捕268人,同比上升40.3%,不捕率20.8%,同比增加3.6百分点。共决定起诉4026人,同比上升13.7%;决定不起诉491人,同比上升23.7%,不起诉率10.9%,同比减少0.8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适用情况。全市审查起诉案件适用认罪认罚制度4252人,适用率94.4%,同比增加5.3个百分点;检察机关共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3431人,法院采纳3407人,采纳率99.3%,同比增加0.4个百分点。
(三)刑事“案-件比”得到优化。我市刑事“案-件比”为1.04,同比减少0.6,较去年同期减少了1506个不必要的诉讼环节。
二、重点领域犯罪强化打击
依法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对企业人员涉罪案件,依法不批捕8人、不起诉17人,不捕率61.5%、不诉率38.6%。
食药环领域犯罪案件打击力度不减。共批捕危害食药安全犯罪9人,同比上升28.6%;起诉食药环领域犯罪52人,同比上升14.3%。
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呈下降态势。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人,同比下降25%,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人,同比下降93.3%。
助力打赢打好“十年禁渔”攻坚战。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01人,同比上升43.6%,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92人,同比上升85.4%。
依法打击《刑法修正案(十一)》新罪名犯罪。共起诉袭警罪4人,妨害安全驾驶罪1人。
三、未成年人犯罪惩治和预防并重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1上半年,共批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8人,同比上升12.5%;不捕34人,不捕率为65.4%,同比增加45.4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56人,同比上升69.7%。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1上半年,共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21人,同比下降8.7%;不起诉44人,不起诉率67.7%,同比增加21.2个百分点。附条件不起诉30人,附条件不起诉率46.9%,同比增加12.1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65人,同比上升3.2%。
(三)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对涉罪未成年人人均帮教8.2次,同比上升86.4%;对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率达70.1%,同比增加4.3个百分点。
四、民事检察案件量大幅增长
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07件,同比上升154%。
(一)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方面,依职权主动受理125件,提出再审检察件建议39件,同比上升62.5%;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25件。
(二)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方面,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53件,同比上升231.3%;法院已采纳17件。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67件,同比上升131%;法院采纳58件,采纳率86.6%。
(三)民事支持起诉方面,支持有关单位和个人起诉272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263人,占比96.7%。
(四)在息诉服判方面,认真做好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释法说理,共息诉6件,同比持平。
五、行政和公益诉讼工作主动性不断增强
(一)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方面,依职权受理64件,同比上升100%;已办结23件。
(二)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方面,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5件,同比上升150%,法院采纳率100%。
(三)提起公益诉讼情况
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8件,立案275件,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56件,同比上升81.6%;提起公益诉讼6件,同比下降62.5%。其中,食品安全领域4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件。
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302.2亩,保护被污染土壤30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各类生活垃圾10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0.1吨,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2.7万元。
六、司法救助情况
受理司法救助案件61件,提起司法救助61件,同比上升90.6%。发放救助金42.7万元,救助64人,同比上升60%。
深入推进重复信访集中治理,化解重复信访案件100件,治理率81.9%。
七、听证工作情况
全市共举行案件听证70件次,公开听证66件次,不公开听证4件次,参与听证人数272人。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件次,拟不起诉案件29件次,刑事申诉案件7件次,诉讼监督案件3件次,公益诉讼案件3件次,司法救助案件10件次,其他类型案件12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