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如皋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陈莹莹作为石庄小学法治副校长来到学校,为60余名老师带来了一堂别样的法治课。
检察官以教育系统犯罪预防为主题,从违法和犯罪的区别出发,详细阐述了行政法规、刑事法规的内涵和外延;从教育系统涉及的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常见罪名入手,通过剖析真实案例向老师们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老师们听得专心致志,不时提笔记录。
随后,检察官围绕建设平安校园,结合办案实际,提出依法履行强制报告制度、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以及细化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的措施等建议。“石庄小学是一个有着无限底蕴和深厚积淀的学校,希望今天的讲课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我也会尽己所能和大家一起做好法治教育、学生权益维护、安全管理、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临近课程尾声,检察官向老师们发出呼吁。
“对于强制报告,大家平时要做有心人,发现有学生被侵害的线索一定要及时向学校报告,报告了不是多事,不报告却要追责!”活动中,石庄小学校长再次向老师们强调。
课程结束后,老师们纷纷表示,这是一堂内容丰富、干货满满的法治课,今后,在关注孩子学业成绩的同时,会以更切实的举措落实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