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下午,如皋市检察院举办第7期集贤·研学堂。部分法治副校长、检察官助理及研究室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活动中,该院经济犯罪检察部门陈雅倩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学习体会,与大家分享了案例、宣传、信息、调研等材料撰写心得感悟。
野生动物是国家的宝贵自然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普通犯罪和重大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陈莹莹带领大家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解释》),从制定背景、变化比较、具体内容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帮助大家正确把握、准确适用《解释》。
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推动法治副校长规范履职,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丽结合《规定》,从法治副校长的内涵、意义、具体职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指出要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法律思维能力。
高丽表示,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既是法治建设的要求,更是时代所需,全院法治副校长要认真规范履职,创新教育形式,强化检校合作,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扎扎实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朝阳事业”,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