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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检|凝共识,聚合力,共绘法治监督同心圆
2024-04-10 09:04:00  来源:如皋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8日,如皋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座谈会在如皋市人民法院召开。如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缪爱诚出席会议。如皋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明渠,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海晏及法院、检察院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座谈。

  会上,参会人员围绕《如皋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办法》《如皋市人大常委会执法司法监督与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衔接联动实施办法》等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互动交流。

  缪爱诚副主任对两院能动履职,积极推动全市法治建设所做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就下一步更高质量推进司法监督工作,他强调:

  一是要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法院、检察院的法定职责,是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具体体现。要充分认识接受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让每名法官、检察官有强烈的被监督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自觉办好每一个案件。

  二是要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检察院要坚持能动履职,主动关注社会治理难题和群众“急难愁盼”,在办案中“见微知著”,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在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中发挥作用。同时,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水平,共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三是要发挥协调联动机制作用。人大、法院、检察院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工作目标一致。在落实司法监督工作上,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注重三方联动衔接,积极打造法治监督共同体。

  唐明渠院长表示,如皋法院将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着力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健全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强化审判权力阳光运行,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群众监督,推动形成依法有序、全程覆盖、内外结合的审判权监督制约格局。

  何海晏检察长表示,如皋检察要抓大事要事,在重点领域拓展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为“法治如皋、善治皋地”添砖加瓦;要抓联动能动,认真落实衔接联动办法,借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优势和检察监督专业优势,从个案办理、类案治理视角出发,提高监督效果;要抓节奏节点,主动报告专项工作和履职困难,积极配合司法检查、询问质询,按要求办理交办督办事项,及时反馈报告,切实做到闭环管理。

  唐明渠院长与何海晏检察长一致认为: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贯通衔接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法院与检察院都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是法律共同体的关键组成部分。法律监督不是零和博弈,监督和被监督方目标一致、责任相同,都是更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好,把党的法治事业建设好。

  近年来,如皋市检察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持续支持和配合人大履行监督职责,协同出台《如皋市人大常委会执法司法监督与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实施办法》,持续加强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双向转化衔接,对代表建议做到全面回复;积极与法院凝聚合力,联合出台《关于完善打击拒执犯罪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打击拒执犯罪。

  下一步,如皋市检察院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持续深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以高质量的法治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ntrgj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