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如皋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如皋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依法行使检察权,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监狱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国家统一,保护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主要职权包括: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进行侦查;
3、对侦查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对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以及提起抗诉;
4、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及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5、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6、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是落实全省检察工作“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基本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攻坚之年,更是我们开启“向全国一流看齐,向全省领先迈进”新征程的第一年,机遇与挑战并存。
全院上下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突出主责主业、推进融合发展”工作主题,以“专项监督年”、“融合发展年”、“聚力落实年”为主线,始终遵循检察工作规律,坚定不移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年内力争“条线考评第一、地方考评优秀”,奋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在“向全国一流看齐,向全省领先迈进”新征程上迈出坚实步伐,为建设“强富美高”魅力如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三、部门机构设置。
(一)反贪污贿赂局
(二)公诉部
(三)诉讼监督部
(四)控告申诉部
(五)业务管理部
(六)政治工作部
(七)检务保障部
(八)监察室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市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和本院在职在岗人员的实际情况,依据市政府《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坚持量入为出,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控制各项支出,编制2017年度部门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人员支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在职在编、养老保险改革等实际情况编制;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市级部门预算方案公布的综合定额标准和核定人数确定。
专项业务支出预算:根据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结合本院2017年度工作重点,依据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继续规范整合相关专项业务费,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和各项重点工作开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专项业务费。
2017年本院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31.83万元,支出总计323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731.1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500.69万元。
第二部分 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2-1“2017年度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3231.83万元,与上年2918.83万元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增加313万元,增长10.7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政策性增长。其中:人员支出政策性增长136.36万元以及增加车贴(本院为全省6家员额检察官制度试点单位之一,),相应压减了专项业务支出。
(一)收入预算总计3231.8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231.8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231.83万元,与上年2918.83万元相比,预算收入增加313万元,增长10.72%。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长了136.36万元,主要原因是全体人员工资政策性增长,试行员额检察官制度改革人员工资政策性增长和人员养老保险等形成的基本支出增加。
(本院为全省6家员额检察官制度试点单位之一),相应压减了专项业务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支出预算总计3231.83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3231.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以及专项业务支出。与上年2918.83万元相比增加313万元,增长10.72%。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长了136.36万元(本院为全省6家员额检察官制度试点单位之一),并相应压减了专项业务支出。
2.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731.14万元。与上年2414.46万元相比,增加316.68万元,增长13.12%。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中交通补帖的增加(因2016年初预算时,本院未实行车改),以及人员工资政策性增长。其中,人员工资政策性增长主要包括:一是全体人员工资政策性增长;二是根据上级要求,我院试行了员额检察官制度,员额检察官工资进行了套改,提高了员额检察官的工资待遇。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500.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8万元,减少0.73%。主要原因是去除了上年的一次性项目。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检察院本年收入预算合计3231.8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31.83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检察院本年支出预算合计3231.8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731.14万元,占84.51%;
项目支出500.69万元,占15.49%;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31.83万元。与上年2918.83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313万元,增长10.72%。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长了136.36万元,并相应压减了专项业务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检察院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231.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3 万元,增长10.7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和人员养老保险形成的基本支出增加。
其中:
公共安全(类)
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231.83万元,与上年2918.83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3万元,增长10.7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既有全体人员工资政策性增长,又有试行员额检察官制度改革人员工资政策性增长)和人员养老保险等形成的基本支出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731.1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95.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万元、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基本工资322.05万元、津贴补贴617.8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6.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1.8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2.73万元、离休费10.78万元、退休费304.78万元、住房公积金109.1万元、提租补贴28.11万元、购房补贴33.5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7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53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5万元、差旅费77.75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5.7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劳务费136.4万元、福利费59.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3.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检察院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31.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3万元,增长10.7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既有全体人员工资政策性增长,又有试行员额检察官制度改革人员工资政策性增长)和人员养老保险等形成的基本支出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231.8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95.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万元、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基本工资322.05万元、津贴补贴617.8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6.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1.8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2.73万元、离休费10.78万元、退休费304.78万元、住房公积金109.1万元、提租补贴28.11万元、购房补贴33.5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7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53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5万元、差旅费77.75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5.7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劳务费136.4万元、福利费59.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3.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8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35.8万元,比2016年增加180.32万元,增长50.73%。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预算时,本院未实行公车改革,未列交通补贴项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检察院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6.9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2.39%;公务接待费支出4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7.6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56.9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 0万元,增加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6.90万元,比上年105.3万元减少48.40万元,减少45.96%,主要原因是实行了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数量减少了1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40万元,比上年减少1.40万元,减少3.38 %。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
检察院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 %。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定额标准未有变动。
检察院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5.70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减少0.87%。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培训成本。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检察院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政府采购预算支出6.84万元,比去年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量减少,相应办公信息化设备购置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