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派出所、交警中队、看守所等引入专业律师,让律师配合民警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帮助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民事纠纷,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这是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近两年来探索推广、稳步推进的“律师进所”模式。运行两年多来,在“律所共建”矛盾纠纷协同化解平台中,律师已直接参与并成功调处疑难纠纷近3000起,提供各类法律援助430起,提供法律咨询15800次,开展普法讲座活动920场,效果显著。(6月11日《人民公安报》)
在基层派出所、交警中队、看守所等引入专业律师,让律师配合民警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帮助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民事纠纷,可以有效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可以说,这是公安机关一项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强强联手的创新工作机制。它不仅有助于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谐氛围,也使得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更具专业化,可谓一举多得。
俗话说,术业有专攻。“律师进所”,可以有效减轻民警负担,并让调解工作更具专业化。众所周知,民间有了矛盾纠纷,出于信任,当事人大都喜欢找民警评理。久而久之,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公安机关便成了调解矛盾纠纷的集中地,牵涉了公安机关的大量警力资源,影响了公安机关预防打击犯罪、反恐处突等“主业”的开展。而“律师进所”后,不仅分担了大量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减轻了民警的负担,民事纠纷调解的成功率也得到大大提高。
“律师进所”,有助于提高民警调解和规范执法水平。民警通过与律师面对面学习交流,通过律师讲解法律专业知识等,可以有效提高民警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律师进所”,也锻炼了律师队伍,促进了律师行业的发展。通过每一起调解,可以有效积累进所律师的经验,这对于锻炼律师队伍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吴关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