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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如皋检察院卢海琴专委走进电台直播间解读“三个规定”
2021-06-11 08:58:00  来源:如皋市人民检察院

  6月9日中午,如皋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卢海琴走进市融媒体中心FM98.3电台直播间,参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你应该知道的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直播活动,宣传和解读“三个规定”。

  卢海琴从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的主体、填报事项和方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后果等方面分别进行了解读,并回应网友的相关提问。

  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的主体

  为了细化、实化“三个规定”的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中出台了两个规定,一是《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二是《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简称《工作细则》)。这两个规定进一步丰富了“三个规定”的工作内容,将记录报告主体范围扩大至在检察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挂职锻炼、借调、临聘等人员;记录报告对象不仅包括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还包括熟人、亲属、同学、战友等。

  “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填报事项和方式

  需要填报的事项基本涵盖检察机关全部职权,包括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还包括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上述事项均要求“逢问必录”。

  今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上线运行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实现全国四级检察院网上填报,进一步提高了记录报告的便捷性及统计汇总的精准性,也有效解决了之前纸质件填报可能存在的泄密问题。并且规定了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印、摘抄记录表,查阅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为了保护检察人员填报隐私,还规定了直报制度。

  在这个系统上,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把相关情况进行填报,接受监督,填报实行月报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最高检还规定了抽查、督察、通报、问责制度。

  实践下来,最大的感受就是,这对于检察人员来说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抓实抓严“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对检察人员而言可以防止、减少外界干扰,依法履职、秉公办案,这是对检察人员的严管也是厚爱。那么,老百姓也可以放心,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后果

  对于检察人员一次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有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情形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法依纪追究主管领导责任。同时,对不如实记录报告重大事项情况的,记入廉政意见函,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检察官入额、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卢海琴在节目中表示,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与案件当事人获知案件信息、了解司法办案进程一点不冲突。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而是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正当的渠道反映问题,防止“案子一进门,请托找上门”,从而导致不公正司法的发生。

  她还向大家推荐了一个网站:12309中国检察网。在网站上可以实时查询案件信息,可以提出控告申诉,也可以进行监督,功能很齐全!此外,如皋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中心,非常便捷。

  编辑:ntrgj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