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在刚刚落下帷幕的南通市检察机关案例撰写竞赛中,我院陈莹莹同志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案例撰写标兵”称号(右二),成绩位居首位。
我院荣获“优秀组织奖”(右三)。
比赛团队载誉归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晓栋向获奖团队和个人表示祝贺!
陈莹莹同志与我们一起分享了她一个月来参加集训及比赛的感想,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3月至4月,为提升全市检察干警培育精品案例能力、迎接全省检察机关案例撰写比赛,南通市检察院先后组织了两期案例撰写培训班。我作为如皋检察的一员参加了全程培训和比赛。在系统性学习案例撰写后,有几点体会和诸位共享。
功在平时,重在积累
一个案件能够成为典型案例甚至指导性案例,先决条件是案件本身办得好,这个“好”字的评价不是简单的诉判一致,还需要在个案中有典范性、可推广性,可以指导同类案件的办理,形成一类案件的办案指引。所以,考量的是检察人员的法律基本功、政策把握能力等等。
一个案件总结得好,俗称写得好,也是对检察人员日常基本功的考验。同样一个案卷在不同承办人员手中,能够发现的问题点不同,能够总结的典型之处也不同。要在竞赛中发现争议点并挖掘出规律,离不开平时工作中对每一个案件扎扎实实地办理和总结。个人感觉,案件审查报告是总结案件、日常实训的有效载体,尽全力去发现案件争议点,努力把每一个争议点说透,养成法言法语说理,这都是靠平时有意识的积累。
掌握方法,重点训练
参加培训之前,我只是记得南通市检察院李小东主任曾说过,指导性案例讲规则,典型案例讲故事。因为发布目的、受众对象的不同,两种案例撰写在体例安排、行文风格方面截然不同。我曾经有幸参与过一件备选指导性案例的修改,但是对于该怎么写仍然感觉很迷茫。
市检察院在两次集中系统培训中,给我们请来了最高检、省市院研究室条线、各业务条线精英。通过授课、交流,我对如何让案例“讲”好规则、“说”通道理逐渐清晰了。我认为,关键词的选取、要旨的提炼、基本案情的详略得当、检察履职过程的“说好故事”写法、指导意义与关键词、要旨的遥相呼应等都是写好案例的方法。掌握了写作方法,要提升撰写能力,就必须在大量知识储备基础上,反复琢磨、反复练习。
4月9日的比赛是一次沉下心来的总结和实训,我也感觉到了抓耳挠腮的痛苦。案例材料很有限,检察履职过程该怎么排布?审查起诉阶段和法庭辩论阶段如何避免重复论述?发现的争议点明显偏多,该如何取舍?指导意义如何再精炼?要旨如何写成法律条文体?……一次实训收获很多,反思之后可以汲取更多经验和教训。
学以致用,服务办案
比赛的目的是促进办案工作,目前检察机关对案例总结工作的重视体现了对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视。一名检察人员每年办理数十甚至上百件案件,能够在一个疑难案件中解决分歧问题,得到诉判一致的结果,是很有成就感的。但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案件会被遗忘,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也会被遗忘。
案例撰写给我们提供总结的机会,是种倒逼,更是种纪念,纪念我们曾经的纠结、思考、破解、成就。所以,写下那些让我们困扰的案件,长此以往,必有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