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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圈子”
2020-08-31 15:10: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有句古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让人联想到一个词——圈子。

  我们每个人自呱呱坠地起,都有属于自己的圈子,有的圈子以职业划分,有的圈子以成就划分,有的圈子以财富划分,有的圈子以兴趣划分……

  一个人面对圈子有两种态度,融入它和突破它。有了新圈子不一定要抛弃旧圈子,但不打破旧圈子,就不会尝试丰富多彩的人生,去看别处的风景。

  进入“正能量”的圈子,可以助你登借力之风,抒青云之志;错进“负能量”的圈子,可能为你招至灭顶之灾。尤其是那些搞山头主义、宗派主义的“小圈子”,使得社会关系异化为金钱关系、利益关系、裙带关系等交织而成的不正当关系网,难免会陷入“圈套”,身陷囹圄。

  我们党一贯反对“小圈子”,党章明确规定,党员必须“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因此,党员干部必须坚定信念,自觉净化自己的“圈子”,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责任,对党员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要求,督促净化自己的工作圈、朋友圈、关系圈,心无旁骛地投身到工作中去。

  编辑:ntrgj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