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12月20日,南通市检察院联合市纪委监委、公安、教育、民政、卫健委、妇联、团委等部门,对如皋市强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活动。
上午,专项督查会议在如皋市检察院召开。如皋市纪委监委、检察院、教育局等9家强制报告制度成员单位向督查组进行了详实的工作汇报。如皋市人大代表朱文静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具体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南通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周荣玲从加大制度宣传、健全线索流转处置、关注特殊儿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下午,督查组实地督导了如皋市部分娱乐场所、宾馆以及学校。
在娱乐场所,督查组宣讲了强制报告制度的规范要求,查看了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悬挂情况,询问并提醒经营者切勿违规接待、招录未成年人。
在宾馆,督查组提醒宾馆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强制报告义务,重点关注未成年人通过消防通道、成年人登记后带未成年人入住等情形,加强治安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在学校,督查组走访了校内润禾工作站、心理疏导室等场所,听取了学校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具体举措。督查组提出,学校作为主体责任单位,在教好书、育好人的同时,应当将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抓细落实,延伸到每一位教职员工的日常工作中。
督查组认为,如皋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成效明显,希望各职能部门继续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增强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如皋市检察院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继续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进一步提高强制报告制度工作质效,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