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是情人节,空气中弥漫着甜蜜的气息,情侣们互赠礼物、共度浪漫时光。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经如皋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利用情侣关系盗窃的案件在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被告人依法受到了惩处。
案情回顾
李某与杨某是一对情侣,热恋期间二人关系较好,杨某便将自己家中存放现金的地方告诉了李某。后来,李某为了偿还他人债务,来到杨某的住所,趁杨某家中无人,趁隙窃得杨某放在衣橱抽屉内的现金1万元。后杨某报警导致案发。
“我以为我们俩是情侣关系,拿她点钱,她也不会报警。”杨某在接受讯问时表示。如皋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5年2月10日,如皋市检察院以李某构成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在此,检察官提醒情侣们在日常交往中,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谨防以恋爱为名实施盗窃、诈骗等行为,特别是独居女性、老人等容易成为盗窃、诈骗目标的人群,更应该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爱情需要用心经营,安全更需要时刻牢记。真正的爱情建立在相互尊重、信任和诚实的基础上,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让我们共同提高防盗意识,守护爱情与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