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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01-15 16:39:00  来源:如皋市检察院

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4日

在如皋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连续第四次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新增“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专项活动先进集体”等国家、省市级综合性荣誉19项。

一、发挥专业优势,为经济社会健康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全力维护地区安全稳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审查逮捕、提起公诉黄某某等5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受境外组织招募、非法控制我国境内多家机关单位网站的汤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戴某某等15人利用电脑网络平台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以高度政治敏感性积极处置受理各类信访案件,强化首办责任制的落实,对属于检察受理范围案件积极办理,对不属于检察受理范围案件积极疏导,协同相关部门成功化解了5起在“两会”、“十九大”期间扬言赴省进京上访案件,检察环节重信重访率控制在1.5%以下,息诉罢访达98%以上。

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批准逮捕68人,提起公诉265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47人,提起公诉52人。依法惩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批准逮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黄赌毒等犯罪嫌疑人34人,提起公诉93人。更加关心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批准逮捕食品、药品领域犯罪嫌疑人同比去年上升100%,提起公诉同比上升200%。办理了涉案金额470余万元的潘某、鞠某某等人销售假药系列案件和公安部督办的汪某等22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等一批涉案人数多、波及范围广、影响程度深、社会危害大的案件。

积极防范市场经济秩序风险。依法惩治影响经济发展的犯罪行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妥善处理涉企案件31件,办理了以高效农业投资为幌子骗取工程保证金、报名费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被害单位和被害人130余名的周某某等6人合同诈骗案。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危害金融、市场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审查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15人,提起公诉72人,深入企业帮助开展风险防控活动23次,为企业健康发展注射“法制疫苗”。持续关注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电信诈骗等互联网金融犯罪,注意研判犯罪手段新动向,防范金融风险,共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9人,提起公诉36人。

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强制医疗、刑事和解等特别程序案件办理机制,对6名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等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依法办结因邻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引发的轻微刑事和解案件101件106人,提出从轻处罚量刑建议或依法决定不起诉46件49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坚持“捕、诉、监、防、矫、维”的六位一体的办案方式,尽可能地挽救感化救助每一个涉案未成年人,对7名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与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筹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设法制教育课程、亲职教育讲座,受益学生6000余人。

合力保护生态环境洁净优美。如皋蓝天碧水、沃土绿荫是我们的共同家园,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依托派驻长江镇检察室,提出构建生态环保检察中心的构想,并制定实施意见,组建了刑事、民事、行政“三诉合一”的专业化办案团队,联动执法司法部门会签《关于加强生态如皋建设司法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形成了全市生态环保执法司法联动工作体系。共立案监督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类案件4件7人,审查批捕逮捕9件11人,提起公诉13件30人,发出督促行政履职检察建议13份。针对“惠民桥下现红黑河”、“街头烧烤摊贩宰杀活羊”等网络舆情,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履行职能。办理了篡改自动监测数据伪造检测数据达标的某污水处理厂污染环境犯罪案,并以案释法,召开近百名环保执法单位及化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警示教育会议,让犯罪嫌疑人现身说法,打出了环境保护司法组合拳。“检察小集成”改革助推了“全市司法大集成”改革。

二、聚焦监督主业,为法治建设新布局深植司法根基

牢牢把握司法公正命题。加大对司法活动监督力度,积极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及纠正漏捕漏诉活动。如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吴某等3人非法拘禁一案过程中,发现薛某存在犯罪行为,予以追加起诉积极运用公诉环节自行侦查权,对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认犯罪事实、关键证人翻证、主要证人未能到案情况下的相关证据加以补充侦查、引导侦查,办理了犯罪嫌疑人邓宏杰贩卖毒品案。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5名违法违规的社区矫正人员监督收监执行;对8名无继续羁押必要性的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了强制措施。强化社区矫正监督,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百日追逃”专项活动,督促抓获长时间脱管人员2人。

主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聚焦民生热点,先后向环保、城管、教育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5份,全部得到采纳并整改落实。与政府法制办会签《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反馈、执行情况纳入全市法治建设考核范围,形成行政监督与司法监督合力。强化执行监督,对无力偿还债务的“僵尸企业”,符合执行案件进入破产审查条件的,督促进入破产审查程序,用破产方式化解纠纷,办理“执转破”执行监督案件24件,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1件执行监督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执行监督优秀案件”。

切实落地法治惠民事项。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对民间借贷、企业破产中存在的打“假官司”,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法院已采纳8件。积极开展支持弱势群体维权专项活动,与市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定期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依法支持9名农民工向法院起诉追索劳动报酬108295元,获胜诉判决。关注刑事被害人的生存和生活质量,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8件,发放救助金11.8万元。以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为最前沿,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受理、办结各类信访案件224件,不服刑事判决提起申诉的案件8件,真正做到让老百姓走进中心门,办成心中事。以扎实推进“走帮服”活动为抓手,走访农户3611户,累计解决问题92个,集中开展各类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活动16次,打通检民连心桥。

三、牢记反腐使命,依法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毫不松懈

立足大要案,保持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民生民利领域职务犯罪作为查办重点,保持查办高压态势,共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件2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015人,渎职侵权案件15人,科级干部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万元。根据省检察院部署,抽调全部办案力量连续奋战6个月,讯问犯罪嫌疑人50余次、询问证人100余人、取证里程3000余公里,办理了受贿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原正厅级干部王某某受贿案。

紧扣小专项,严查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坚持贪渎并查和“查系统、系统查”的办案方式,在民政、农路、特种设备等领域开展专项案件查办工作,共立案查处12人。以原如皋市民政局谢某某受贿案为源头,运用数据碰撞技术,经过快速对比筛选,确定相关镇(区)、街道的民政保障对象在死亡后继续领取相应民政专项资金的数额,立案查处犯罪嫌疑人4人,帮助追回损失170余万元,并推动了南通地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发放领域渎职犯罪小专项的全面展开。

开拓新模式,净化干部队伍从业生态。坚持惩防一体,力促形成“打击、教育、保护”三位一体良性互动局面。根据五年来的查办和预防工作实际,出台《五年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在查办民政专项补贴资金领域系列案件的同时,同步调查、分析研判,向案发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针对性建议,推动民政部门联合财政等部门出台了《如皋市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222批次,15520人次。丰富社会化预防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29次,受教育人数约2000人次。与市人民医院联合编印《医疗卫生领域廉洁从业知识汇编》读本,医护人员人手一册。针对频发的生猪屠宰领域徇私舞弊违规检疫渎职案件,拍摄的《检疫之疫》警示教育片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专题片”。

四、坚持创新驱动,在机制体制改革中挖掘基层智慧

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全省内设机构改革六家试点单位之一,精简机构,整合职能,构建专业化办案组,创立特别助理制度,将原有的19个部门整合为8个部门,全院中层干部由原来的41人减少为12人,实现了89%的检力资源回归司法办案一线,入额院领导直接参与办理各类案件66件81人,扁平化管理初见成效。根据专业化办案需求,成立17个相对固定的专业化办案组,推进专业化办案、专业化研究、专业化服务。落实《检察官职权清单》、编制《岗位职责说明书》,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改革目标落实到位,4项工作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2次,提示收集和补强证据134次。建立以客观证据为中心、强调办案“亲历感”的案件审查方式,加强对关键证据的现场复核。构建以证据为核心、以公诉为主导的刑事指控体系,推进庭审实质化工作。在办理孙某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中,综合运用庭前会议、关键证人出庭、多媒体示证等手段,庭审全程公开,同步网络直播,最终被告人服判不上诉。编印《律师业务自助办理手册》,与司法局、律协会签《检律信息互通框架协议》,建立集“微端口”、“微网站”、“微平台”、“微信群”于一体的服务体系,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执业权利。

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立足公共利益代表这一身份,积极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实践。将公益诉讼列为年度39项全院重点项目之一,以重点项目交办的形式分配至员额检察官。建立民事、行政两个专业化办案组,突出实体化办案思路。办理了南通地区首例被告人陆某某非法处置废酸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就本案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起诉前调查、公开听证,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件,督促行政机关整改,促进了依法行政

五、唱响时代旋律,在从严治检中汲取发展原生动力

首要突出政治引领。始终将的党的建设放在首位,打造党建领航、检务领先的“双领皋检”品牌,狠抓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加强党的“神经末梢”建设,充分凸显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好精神“总开关”。积极探索“互联网+党建”新模式,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党员智能化标准化学习活动综合管理平台,并在“江苏省全国经济百强县首届党建论坛”上作为现场参观点演示,在南通市检察系统全面推广。全面压实“两个责任”,组织廉政风险点排查,绘制各部门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形成廉政风险点防控手册,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我院被确定为南通检察系统唯一一家“全省政法队伍建设调研联系点”。

全面推动素能提升。始终立足队伍素能培养,提倡内涵式发展,建立从优待检清单销号制度,为干警提供自我提升的平台。围绕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目标,贴近岗位实际和干警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化、个性化教育培训活动,推行“员额检察官夜校”、“青马沙龙”、“YUE读”等新型学习方式。2017年,干警在南通市级以上培训比武中获奖覆盖率达98%,涌现出了“全国检察机关侦防业务竞赛标兵”、“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等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的专业人才。

切实强化内部监管。借助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全省案件监督管理平台,自动巡查,即时提醒,全程、动态监督司法办案活动。研发检察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全面留痕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结果,客观记录检察官司法办案、司法技能、司法作风、职业操守等情况,自动生成检察官个人司法档案,作为检察官管理与考评的主要依据。积极策应智慧城市建设,建成如皋检察数据中心,初步实现视讯资源的集约化管理、调度、存储及大画面呈现,强化了数据管理与利用。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是宪法和法律对检察机关的明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领导先后对我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公益诉讼改革、检察建议工作落实等工作进行了专题审议或调研。全年两次由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各镇区集中走访,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联络月”等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参与视察检察工作、旁听庭审、专项评查等。深化检务公开,向社会各界公开程序性信息1035条、法律文书546份、重要案件信息105条,主动将检察权至于人民监督之下。

各位代表,2017年,先后有各级领导及省内外单位来我院视察、调研、参观等90余批次。检察工作的质效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放大。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全体检察干警努力的结果,更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的结果。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真履职,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精准度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新型案件的敏锐度还不够;二是法律监督职能还存在短板,手段相对单一,刚性还不足;三是改革叠加期各项配套机制的跟进、人员素能的培育、队伍积极性的盘活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四是检察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和人民群众的互动还需进一步密切。

 

2018年工作思路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2018年,市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紧扣司法办案核心、聚焦法律监督重点、深化司法改革实践,努力为推动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走在南通前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牢记检察新使命。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积极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增强全体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完善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构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良性循环机制,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经得起检验和考验的检察队伍。

二是服务大局,朝夕不倦,彰显检察新担当。紧紧围绕新时期下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好公共利益的代表者,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职能,深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立足主业,强化监督,力争检察新作为。在全力配合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同时,全面构建和完善多元化检察监督体系,内部联动和外部衔接相结合,依法监督、全面监督、规范监督,不断丰富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刚性、提升监督质效,切实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司法公正。

四是投身改革,上下求索,踏上检察新征程。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继续探索公益诉讼、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等改革的基层实践。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理念,加大让老百姓看会听懂的普法力度,营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氛围。

五是培优队伍,科技强检,开启检察新气象。以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导向,深化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绩效考核等机制建设,推动人才素质优化、高层次人才铸造和青年干警能力提升,实现内涵式发展目标。加快“智慧检务”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力促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和管理水平跨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大会决议,积极回应社会发展的新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久久为功,孜孜不倦,为我市努力实现走在南通前列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戴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