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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01-19 14:54:00  来源:如皋市检察院

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3日在如皋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检察工作保持了全面、均衡、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在服务大局中体现使命担当

立足职能服务发展,综合运用打击、保护、预防、监督多种手段,促进检察工作与发展大局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积极服务经济创新发展。制定出台服务非公企业、服务重点平台载体建设的工作意见,妥善办理涉企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打击阻碍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活动,五年来,共审查逮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90人、提起公诉358人。开展知识产权犯罪专项打击和同步预防工作,依法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7件11人;建立预防调查、风险研判预警等工作机制,帮助企业开展风险防控活动23次。对影响经济发展的新问题反应迅速,办理了全省首例利用网络借贷平台集资诈骗案、首例非法经营股指期货的新型经济犯罪案等一批有影响的犯罪案件。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04人,提起公诉4787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办理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的“11.11”特大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系列案件,以及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病死猪肉”、“地沟油”等案件,审查逮捕34人,提起公诉72人。积极参与“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整治”等行动,办理了全省首例利用微信红包进行赌博案、电信网络诈骗案等一批涉网犯罪案件,审查逮捕35人,提起公诉63人。深化刑事和解专业化建设,依法促成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499件;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建立完善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10项制度,对9名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对96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矫正帮教、司法救助。

着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在长江镇成立南通首家派驻环保检务站,建立执法司法联动机制,会同环保部门开展监管、宣传、服务等活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10件17人,对在本市有较大影响的孟海霞污染环境、妨碍环保人员执行公务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及时作出逮捕决定。2016年,针对已被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并申请法院执行的5个企业(个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法院已对涉案企业(个人)采取了有效的执行措施。

依法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9件12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0件99人,渎职侵权案件19件28人,查处科级以上干部3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4000万元。依法查处了社保领域严重侵害民生民利的丁晓波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案、省检察院交办的盐城市原政协副主席、射阳县委书记徐超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办理的沈小标等人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件”,反渎职侵权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结合办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开展预防调查、案例剖析、以案释法宣讲活动114次,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8份,帮助促成完善制度30个。建立“如皋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设预防公众微信,开通“预防邮路”,让更多的群众参与社会化预防工作。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加强行贿档案的查询和应用,提供查询12700批次。

二、全面提高法律监督工作实效,在依法履职中彰显公平正义

坚守法律监督的本质属性,突出对司法个案和执法司法行为的监督,促进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的提升。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全案审查主证复核、非法证据排除、听取律师意见等工作机制,提升案件质量把控和防范冤假错案的能力。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积极运用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多媒体示证等方式提升犯罪指控的质效。五年来,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无逮捕必要的案件,依法不逮捕278人;对情节显著轻微、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起诉203人;立案监督59件,纠正漏捕、漏诉78人,对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提出纠正意见95件。依托“两法衔接”机制,开展危害民生民利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5件10人,通过办理侵犯食品安全的系列案件发出的加强安全监管建议,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建议”。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受理“公民、法人不服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执行活动违法”申请监督的案件108件,依职权发现案件55件,经审查,对其中49件不符合监督情形的,积极做好申请人的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对符合监督条件的,依法向上级检察机关提请抗诉8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99件。针对民间借贷、建设工程等领域打“假官司”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18件案件裁决被法院依法改变,2人受到了民事制裁,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针对南通浩鑫液压铸业有限公司停产关闭后,126名工人劳动报酬未得到支付的问题,主动依职权开展监督,并支持法院做好执行工作,有效维护了工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建立完善刑罚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办理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188件,监督办案机关对9名被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的罪犯依法采取了措施,919件未执行的财产刑案件推动进入法律程序,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不规范问题提出纠正意见44件。建议办案机关对22名捕后无羁押必要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违法违规的社区矫正对象,监督收监执行34人。积极查办监管场所内的职务犯罪,依法办理了南通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南通监狱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

三、全面加强机制体制建设,在深化改革中破解发展难题

大胆实践探索,勇于攻坚克难,坚定不移地开展各项改革工作,以改革增公信、促公正。

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顺利完成全省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在全省工作推进会上进行了交流。根据省、市检察院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2016年,经过全省考评考试等组织程序,遴选出42名员额检察官,占我院政法专项编制数的36%,其余检察人员按分类管理要求分别进入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序列。全省率先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将原有19个内设机构有序整合为“一局六部一室”8个新部门,部门负责人均由班子成员担任,司法办案以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为基本形式。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司法办案人员建立司法、廉政、绩效综合档案体系, “三档合一”集中管理,作为考核考评、责任追究的依据。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改革。突出加强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的检务公开改革,建成集控告申诉、案件受理、信息查询、听证和解、心理疏导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与网上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工作平台互融互通,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037条、重要案件信息190条、法律文书1461份。承担并顺利完成全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监督范围不断扩大,人民监督员累计开展各类评议监督活动391人次。

全面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坚持抓住导入、办理、导出关键环节,严格规范办理流程,切实做到诉访分离,共受理各类信访980件,均依法妥善办结,首办化解率逐年提升,重信重访率逐年下降,持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积极推行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公开审查答复、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先后办理刑事申诉等案件55件,邀请代表委员、群众代表28人次参与公开审查活动,成功化解疑难信访案件15件。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联动机制,设立“雉水检爱”专项救助基金,救助刑事被害人和特困信访人99人,救助资金55.1万元。

四、全面提升公正廉洁司法水平,在从严治检中建设过硬队伍

坚持教育、管理、监督”并重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软实力”

突出政治引领。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永葆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职业担当。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在全院形成党组带头、中层当先、全员参与的浓烈工作氛围。坚持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不断凝聚改革发展共识,提升工作亲和力。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丰富检察文化活动,注重典型引领,不断激发工作活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洁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积极开展日常提醒、督察、预警、典型通报等活动,不断强化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连续22年干警无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狠抓素能提升。主动适应司法改革新要求,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突出实战导向,常态化开展检察春训、全院轮训、每周一学、检察官讲坛等活动,全力打造精英检察队伍,全院共有全省检察专门人才8人、检察岗位能手18人、检察综合骨干人才6人,先后在南通市级以上各类业务技能竞赛中获得奖项155人次,其中,1人荣获“全国案管业务能手”,1人获评“全省优秀公诉人”。

强化内部监管。不断加强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所有案件办理、监管均严格执行司法办案流程,并录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网上全程、动态监督、案后质量评查、通报、分析、考评已成为工作常态。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真碰硬查摆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2项,案件质量多次被南通推荐接受全省检查。

各位代表,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每年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项工作报告,协助办理代表建议2件。积极拓宽与代表委员的沟通渠道,先后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出席听证和专项评查210余人次。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联络月”等活动,累计邀请各界代表54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让社会各界了解、监督、评判、助推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们在承继中开拓、在实践中奋进、在创新中发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民监督,才能有效实现检察事业自身的科学发展;只有坚持围绕中心、聚焦主业,检察工作才能激发无限活力;只有坚持把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放在突出位置,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只有严格司法、规范司法,才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只有坚持实事求是,攻坚克难,检察制度才能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只有坚持人才强检、从严治检,检察工作的发展才能有坚实的基础和保证。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与不足:一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新问题、新需求不断涌现,服务大局的举措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实化。二是司法改革进入深化期,配套的管理、考核、监督、保障机制还未完全建立;三是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复杂程度不断加重,办案精细化、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加剧;四是法律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拓展得还不够,工作的有效性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少差距;五是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度还不高,社会公共关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下大气力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及2017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市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总要求,坚持全面提升、内涵发展,努力向全国一流看齐,向全省领先迈进,为建设“强富美高”魅力如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保障如皋经济社会发展上,检察职能独有的专业优势更加凸显,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对“聚力创新”和“聚焦富民”的保障力进一步提升。

在业务建设上,形成精细化办案新常态,最大限度达到质量、效果、效率的有机统一;司法公信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对检察办案程序、结果、方式方法给予更大认可、理解和支持;检察实务与检察理论相互促进,工作内涵和层次进一步提升。

在队伍管理上,队伍思想政治坚定,人才培养机制更加完善,队伍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涌现更多的全省、全国业务拔尖人才,“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成为干警普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围绕上述工作思路,2017年市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切实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繁荣。

一是围绕创新发展导向,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加强对我市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在保护生产要素、维护良好金融生态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加大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积极参与对企业生存发展环境的综合治理,加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通过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推动形成法治化的创新环境。

二是围绕富民目标导向,深入推进平安如皋建设。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在依法严惩暴力、涉众等重大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破坏生态环境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不断完善刑事和解、司法救助、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等为民服务举措,深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三是围绕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在“依法反腐、用法防腐”上取得更好成效。突出查办破坏经济发展、影响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的职务犯罪,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城乡协调发展等重要工程顺利实施。积极参与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严肃查处社会公共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重大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扎实推进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建设,完善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作出贡献。

四是围绕社会公平正义目标,全面提升法律监督的有效性。依托派驻检察室等平台,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有效防止刑讯逼供、非法取证、以罚代刑等问题出现。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严防裁判错误、程序违法。主动适应刑事执行监督的新要求,在做好对监管活动、社区矫正等检察监督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刑事强制措施、强制医疗、财产刑执行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民事调解、执行等活动的监督,推动虚假诉讼、行政违法监督常态化

五是围绕检察公信力提升,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在权力清单、监督考评、责任认定、履职档案等配套措施上深化细化;积极开展内设机构改革新探索,在实现扁平化管理上出成效。积极探索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侵害国有资产、食品、药品、环境安全等行为积极开展督促履职工作不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强窗口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主动、及时、全面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与监督。

六是围绕公正廉洁司法,全面提升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强化“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永葆忠诚品格和职业担当。严格落实案件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监督,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反向审视,倒逼检察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行人员分类管理,案件专业化办理,队伍职业化培训,着力提升检察信息化水平。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确保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大会决议,凝心聚力、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检察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要求,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2.“两法衔接”机制:是指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机制主要包含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二是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中、公安机关在侦查中、监察机关在行政监察中、政府法制机构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对于发现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要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三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立案监督;四是检察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员额检察官:根据中央和高检院关于人员分类管理的要求,检察人员分为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员额检察官是指从原具有检察官职务的人员中,经过全省统一遴选,按比例择优选任的能够独立对司法办案负责、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检察人员。

4.一局六部一室:“一局”即反贪污贿赂局,履行原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职能。“六部”即公诉部、诉讼监督部、控告申诉部、业务管理部、政治工作部、检务保障部。其中,公诉部履行原公诉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检调对接案件办理中心职能。诉讼监督部履行原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职能。控告申诉部履行原控告申诉检察科、派驻检察室职能。业务管理部履行原案件监督管理中心、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和办公室综合文字等职能。政治工作部履行原政治处职能。检务保障部履行原办公室综合保障、行政装备、技术科、法警大队等职能。监察室保持不变。

  编辑:戴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