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对依法对陆某、南通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8-06-22 14:44:00  来源:如皋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如皋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被告陆某、南通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经审查认定,2017年3月23日,被告陆某系南通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环保负责人、车间主任,因违规处理废酸,致使通启运河河水以及该公司内部分土壤受到污染,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了解,该案系南通市首例环境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18年1月29日,该案的刑事部分已在如皋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庭宣判,判决陆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编辑:戴莉莉